本报讯(记者 阎建军)8月22日,省药品监管局发布消息,根据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印发全国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》,强调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,特别是对疫苗、药品、特种设备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、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,要实行全主体、全品种、全链条严格监管。《通知》明确了具体措施:一是加快研究建立违法严惩制度、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、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等,提高重点监管效能,让严重违法者付出高昂成本;二是2019年11月底前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;三是建立疫苗生产企业巡查检查制度,实施对全部在产疫苗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;四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,实现对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,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。《通知》强调,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大力推进信用监管,推行承诺制,让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,自主承诺。对违背承诺、搞虚假承诺甚至坑蒙拐骗的,一经发现要严厉惩罚。